做個紀錄
基隆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結婚登記:
西班牙方:
1.護照正本
2.出生地方戶政事務所申請單身證明(Fe de Vita),單身證明經過地方戶政事務所蓋章後,再由政府認定之合法翻譯機構翻譯成繁體中文,
西班牙文和翻譯成繁體中文後的文件共兩份再送交地方高等法院(High Court of Murcia)蓋章,接著再送交法務部(Ministry of Justice)蓋章,
之後再送交西班牙外交部(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)蓋章,最後送往駐西班牙台灣辦事處驗證蓋章
3.台灣戶政事務所提供之中文姓名取名聲明書
註1:除地方戶政事務所和地方高等法院外,其餘機構皆位於馬德里
註2:政府認定之合法翻譯機構翻譯費用為70歐元,將原文件掃描以電子郵件形式寄到機構後,由機構計算所需費用再提供帳號匯款,
翻譯時間約兩到三天,可親自取回或是先匯郵費由機構直接寄到指定住址
註3:地方高等法院需先預約
註4:法務部不用預約,現場可以直接交件取件
註5:西班牙外交部文件認證若本人親辦兩星期前可以線上預約,當天交件;若以郵件寄出須附回郵信封,交件到收件約需一個月
註6:西班牙台灣辦事處文件認證不用預約, 時間約兩天,可以親自取件或附回郵信封寄至指定地址
註7:以上文件不需再經過台灣外交領事事務局複驗
台灣方:
1.身分證
2.戶口名簿
3.印章
4.近兩個月內兩吋照片1張
5.結婚書約(兩位證人簽名)
西班牙戶籍申請Family book(西班牙在台灣辦公室):
西班牙方:
1.出生地戶政事務所申請出生證明
2.認證後之單身證明
3.申請表
台灣方:
1.護照正本
2.英文出生證明
3.經地方法院公證人公證後的英文單身事實宣示書
4.結婚登記後的英文戶籍謄本
5.英文版結婚證書正本
註1: 英文出生證明由出生醫院提供,一份新台幣50元
註2: 單身事實宣示書取得方式: 先到地方戶政事務所申請英文版戶籍謄本5份(第一份100元,第二份以後每份15元),若已有檔案存檔,隔天可領,
領回五天內至地方法院公證人處認證, 基隆市地方法院公證人須事先預約, ‘當日帶身分證及英文版戶籍謄本至公證處申請,英文單身證明申請費為新臺幣750元,影印費10元
註3: 英文版結婚證書一份新臺幣100元
註4: 西班牙戶籍證明約兩個月可拿到,取得後再到西班牙當地戶政事務所申請居留證
留言列表